湘人社函〔2011〕175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8号)规定,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100分 | 60分 |
物业经营管理 |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
物业管理实务 |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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