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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与确定设计方案阶段的投资管理
(1)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投资估算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已有的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工程建
9.3项目决策与确定设计方案阶段的投资管理
(1)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
投资估算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整个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已有的资料,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工程建设项目全部投资费用进行的预测和估计。
1)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静态部分估算方法。不同阶段的投资估算,其方法和允许误差是不同的。项目规划和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低,可采取简单的估算法,如生产能力指数法、单位生产能力法、比例法、系数法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尤其是详细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精度要求高,需采用相对详细的投资估算方法,如指标估算法等。
7.2.3 政府采购对招标投标投诉的规定
(1)政府采购招标中招标投标投诉人和投诉受理人
投诉人为供应商,投诉受理人为财政部门。
(2)政府采购招标中招标投标投诉的提起和受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政府采购招标中招标投标投诉的处理与决定
财政部门经审查,对投诉事项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
(二)投诉缺乏事实依据的,驳回投诉;
(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分别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具有明显倾向性或者歧视性等问题,给投诉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采购活动尚未完成的,责令修改采购文件,并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二)采购活动已经完成,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采购活动已经完成,并且已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由被投诉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财政部门经审查,认定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的,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政府采购合同尚未签订的,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决定全部或者部分采购行为违法,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决定采购活动违法,给采购人、投诉人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不予受理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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