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1 09:3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3.3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
A.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B.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建设部负责资格认定工作
C.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
商务部负责资格认定工作
D.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部负责资格认定工作
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E.药品招标代理机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备案。
F.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科技部负责资格认定工作
2.3.4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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