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兵团建设局,新疆建工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加强工程造价专业队伍的行业管理,促进工程造价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经研究,决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造价管理协会)对建设工程造价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造价管理协会要按照行业自律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尽快组织制定有关行业自律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我厅将依据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