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函〔2011〕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2011年度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7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8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于6月25日-7月10日直接登陆聊城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lck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上印有本人的报考信息和照片图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于7月11日-7月13日,持考生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集中到聊城市建委勘察设计科进行审核交费,联系电话:8492663.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考试机构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报考条件按照《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五、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在报名时将本文件的相关附件及时印发给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或在指定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报 考 类 别 | 需要印发给考生的附件 |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附件3、附件4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附件3、附件5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附件3、附件6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附件3、附件7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附件3、附件8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附件3、附件9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附件3、附件10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附件3 |
六、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9月12日至1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照《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249号)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20元,共24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照《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70号)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1、报名费每人10元;2、考务费: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60元,共12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30元,共520元。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105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90元,共360元。
(四)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9〕231号)规定,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74元,共14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80元,共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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