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8 11:59 黑龙江省安委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黑龙江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办法》要求,经省政府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市牡丹江日达化工有限公司“5·30”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请你市在60日内,按有关规定完成事故调查处理事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崔永航 联系电话:0451-87016199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