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11:15 四川省安监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川安监函〔2011〕163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9]70号)和《四川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规范(试行)》(川安监[2009]12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四川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四川省安全技术中心考核,认定: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座)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第三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考核等级正在进行由5级转换为3级的相关工作,请各市、县级安监部门暂停4、5级标准化考核认定,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的标准出台后,按照新的考核认定规定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三批)
1、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潘家田铁矿
2、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
3、会理县天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麦地尾矿库
4、会理县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绿水铜矿
5、会理县矿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寨子箐尾矿库
6、兴文县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硫矿
7、四川同庆南风有限责任公司同乐芒硝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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