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无锡市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31日-6月13日
锡人社[2011]158号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2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前培训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2、23日两天,请各单位按照《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一)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
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报名办法
我市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老考生网上支付、新考生现场确认并支付的方法。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31日—6月13日。
2.报名流程:考生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网上报名”栏目,选择“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初审,请初审通过后及时打印报名表。
3.新考生请选择“首次报考”入口进行报名,按提示完成报名。并于2011年6月14—16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和支付考试费用,否则视作放弃报名。考生在现场交费2个工作日后需登陆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4.老考生请选择“老考生报考”入口,不能选择“首次报考”入口报名,否则会造成已考成绩作废。根据提示完成报名程序,待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网上交费,不需到现场确认、交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6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可选择领取或邮寄,选择领取的考生请于7月11—22日(工作日内)到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对选择邮寄的考生,票据将于7月18日快递寄出,收取快递成本费5元。
(二)新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带好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应根据需要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完整并盖章)。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6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请致电0510-85740575联系,由审核人员修改审核状态为不通过后,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并重新保存待审。
3.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请下载附件《网上报名信息修改申请表》,认真填写并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后,传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请于传真后一个工作日登陆网报系统确认是否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表。
4.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自行在2011年10月13日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的“打印准考证”栏打印。
七、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的征订工作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2:2011年造价工程师教材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