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1〕25号文)精神,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18日举行,为做好我市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就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按闽建人﹝2011﹞25号文规定执行;
2、首次报考与续考人员须于2011年5月16日至6月17日内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首次报考人员(含基础合格后,首次报考专业的人员)网上报名后须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4、首次报考人员(含基础合格后,首次报考专业的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0年6月15日至6月1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现场审核确认: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A4纸);
(3)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仅限报考专业考试人员);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A4纸);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结构工程专业设计工作业绩、年限及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该表格,网址:http://zczx.fjjs.gov.cn);
(6)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的分院(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考试,应由总院推荐意见并签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报考;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7)今年从外省转入的考生均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还须提供转出省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基础考试合格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5、续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前一年度的准考证号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网上审核后,直接网上缴费。原报考信息中的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需打印报名表并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6、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联系电话: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联系电话:2200289、2221647
7、报名地点:厦门市美湖路七号七楼厦门建设培训中心
附: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人﹝2011)25号文);
2、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3、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4、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6、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7、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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