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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房地产估价师网络继续教育开展通知

2011-06-14 08:37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州、地)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的规定,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精神,不断提高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帮助房地产估价师解决工学矛盾,我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地方学时的学习采用网络教育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2011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学习的形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凡需续期注册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一年以上未初始注册而未达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房地产估价师。

  二、学时类型

  2011年度参加贵州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网络教育,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学时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中房学[2008]4号)所规定的地方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

  三、学习时间

  2011年度网络教育的学习时间段为2011年6月至12月31日。学员开通网络教育课程后,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网络教育,不予记录该次网络教育学时。

  四、学习费用

  2011年度贵州省网络教育规定为30学时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费用为10元每学时(需交现金)。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课时及交纳相应费用。

  五、报名方式

  以各单位集中报名,单位经办人员必须下载《2011年贵州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网络教育报名表》(附件1)并逐项准确录入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网络教育注册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后果自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报名表,可用U盘拷贝或发邮件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9日前。

  六、学习流程及要求

  1、学习登录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系统(网址:http://class.jianshe99.com/asp/wangxiao/guizhougjs/);

  2、使用注册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学员必须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尤其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注册证号、资格证号,填写相关资料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学习内容;

  3、网络教育系统管理人员收到学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开通选课权限,学员自行登录系统选择课程,在线听课学习。

  4、网络教育采取实时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学员在线学习网络教育课程时,系统将根据所学内容随机进行测试,单门课程的考核合格标准为测试正确率达到60%以上,测试不合格的,学员需重新学习该门课程,本年度学习时间段内不需再交纳学费。学员选择的课程全部测试合格的,该次网络教育考核合格。学习结束,打印网络继续教育证书,由单位统一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盖章确认。

  由他人代替参加网络教育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该次网络教育学习资格,不予记录该次网络教育学时;情节严重的,记入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

  七、有关事项

  1、学员登录网络教育系统后,请认真阅读学习流程,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参加网络教育课程学习。

  2、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委托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维护网络教育系统,所收学费一律由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

  3、网络教育技术支持单位为建设工程教育网。技术支持电话:010-82326699,报名支持电话:0851-5360012,邮箱地址:gzsjst@163.com,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建厅五楼政务大厅5号窗口)。

  4、房地产估价师网络继续教育培训通知、报名表可上贵州省建设厅网(www.gzjs.gov.cn)查询、下载。

  附件:2011年贵州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网络继续教育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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