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报错页面_建设工程教育网

您访问的页面已经离家出走了

您可以:返回 上一页或者返回首页
9秒后跳转到建设工程教育网首页
 > 正文

2011年海南省一、二级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3日-

2011-06-27 18:12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琼人社函〔2011〕589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二、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10.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地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2;

  (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3;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4;

  (五)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5;

  (六)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6;

  (七)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7;

  (八)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8;

  (九)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9.

  五、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从2011年6月23日-7月15日止。

  (二)报名方法:

  1、报考者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

  2、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单位意见”一栏中作出审核意见;并出具申报人从事各专业业务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方面的证明。

  3、申报人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点: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电话:66219099;联系人:陈菲)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4、通过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资格审查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考手续、缴交考试费(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

  5、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查和报考手续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与报名表填写内容相符的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面备查);

  ⑵与申报表填写内容相符,准确无误反映申报人从事设计工作年限和设计业绩,以及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

  六、考场设置与准考证领取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1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一)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中的有关规定:

  一级基础考试每人150元;一级专业考试每人27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人270元。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收费标准

  按省发展与改革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注册电气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琼发改收费〔2005〕1616号)的规定收取,基础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15元;专业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八、资料查询

  请考生根据考试大纲在指定网站www.pgrc.org.cn上下载相关资料,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查询报考文件,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2.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5.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新旧专业对照表

  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暧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新旧专业对照表

  7.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新旧专业对照表

  8.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册化工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

  9.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

  10.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1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2.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3.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14.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15.2011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

  16.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

  17.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18.201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调整的考试规范和标准

  19.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20.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