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9月17日9:00-11:30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物业经营管理
9月18日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名条件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1年5月28日至6月11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请务必于报名结束后立即打印),由所在单位报各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考试机构)报名。
初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3);
5、申请免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0日至24日。各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时,须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汇总表(见附件4);
5、申请免考考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老考生须提供2010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9]166号文件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0元。
五、其它事项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需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12日至18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3.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4.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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