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7 17:16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11〕4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8号),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上海市2011年度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10月29日 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14:00-16: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2011年10月30日 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14:00-17: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9日-6月29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保存并打印表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牢记本人报名序号,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26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现场确认点为: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地址:上海市武康路103号甲(湖南路20弄3号)
确认点代码:7272
联系电话:54657104、64336533-3203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以上证书或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反面。
在外省市参加2010年度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按照新考生进行报考,现场确认时还须持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本市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2010年度准考证及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缴费手续。
(四)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每科为70元;《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每科为75元。
(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考生网上报名或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与确认点联系。
(六)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七)成功完成报名的人员应于201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准考证发放”栏目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须知
(一)《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院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二)请考生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
六、成绩查询
(一)一般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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