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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15)

2011-05-23 13:54  来源:  字体:  打印 收藏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教材P48:图3-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

  2.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P50)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_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合同文本17条:隐蔽工程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

  2.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P54)

  监理工程师应该对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程序、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查内容)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招、投标阶段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对中标进场从事项目施工的承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

  3.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P56)

  施工组织设计已包含了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也同时包括了对质量计划的审查。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3)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5)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技术负责人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6)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该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4.现场准备的质量控制(P58)

  现场准备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复核测量控制点,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保护基桩);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施工机械的选择,数量和配备情况,是否保持良好状态);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确认;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工作,督促承包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及图纸核对工作,对于审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建设单位);严把开工关;监理组织内部的监控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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