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建筑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1〕4号),现将我省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请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1年6月6日——6月17日
报名地点:青海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五四大街4号三楼 ),联系电话: 0971—6146535.
三、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在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专业中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四、报考条件按照《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以及其他专业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六、各专业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计算过程。
八、考试须知及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见附件
九、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续考人员可持历年准考证直接报名;
(二)首次报名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初审合格后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身份证书原件并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道德证明及相关业绩材料各一份;
5、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十、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地 址: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
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附件:(略)
1、 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3、 2011年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2011年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4、 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5、 2011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补充、修订的政策、标准、规范
6、 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补充的标准
7、 2011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要参考资料
8、 2011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所调整的考试规范和标准
9、 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10、 2011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考试规程规范清单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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