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5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4月29日9:00-5月2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11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请在以上时间内带齐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电话:0752—2872708.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考后审核方式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17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下午 2:00— 4:30 | 物业经营管理 | |
9月18日 | 上午 9:00 — 11:30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下午 2:00 — 5:00 | 物业管理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其中《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9〕121号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按每科65元收取。
(五)参加了2010年报考级别3(免一科)但未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我省有1人,名单见附件5),可以继续报考,请备齐有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交费确认现场进行报名。
附件:
2.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4.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如对本通知有疑问,可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或致电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752-2872708)咨询。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1-04-29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