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3、4日举行。
9月3日上午:8:30-11:30考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考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8:30-11:30考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2:00-6:00考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1年4月21日至5月22日,缴费时间定于2011年4月21日至5月24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1年4月21日至5月26日。
(二)报名程序
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选择是否免试部分科目。报考者如果符合文件有关条件需免试部分科目的,请选择“免试部分科目”进行报名。
3.确认档案号。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非2011年新参考人员,应直接到网上查询档案号并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事项。如果在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档案号,请及时到当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核查,否则其成绩将无法进行滚动管理,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5.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1年4月21日至5月22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乐山市中区龙游路269号,电话:0833-2436256)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考客观题每人每科62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耍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八、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均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有关事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文通知。
九、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证书管理,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十、考试合格人员的注册工作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系人:欧阳昌奇、张艳。电话:86607527、85510659.
二O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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