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5 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等三单位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2011〕87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等三单位《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1〕新出明电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正版软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22号)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切实做好正版软件自查整改工作,确保2011年5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请各单位从4月22日开始,每周二下午4点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报送《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直至本单位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完成为止。整改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要按照统计表中涉及的项目进行总结,并于5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联系人及电话:郑志峰,010-64463259、64463220(传真)
附件:
1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2011〕新出明电6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转发关于做好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2011〕87号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