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4 08: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完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增强指标标准体系的科学性、公正性,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持久开展,现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向社会公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全文即日起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http://www.mlr.gov.cn/)上刊载。
二、各界可通过如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信函。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305室(邮编:100812,联系人:刘阳、欧阳勋,办公电话:010-66557975)
(二)传真。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发至010-66557932.
(三)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发至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邮箱:cjhdbgs@sina.cn。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2日。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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