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09: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指南(2011年度)》的公告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党组务虚会、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安排汇报会精神,经国土资源部同意,现对《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指南(2011年度)》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调整说明
根据《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充分体现竞争性,在申报过程中引进竞争机制。调整后的2011年国土资源部软科学项目分直接委托、择优遴选和自主选题三类,共38项。《2011年度国土资源软科学研究项目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1.
1.直接委托项目。根据直属单位近年研究成果质量,综合考虑以往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工作的延续性,将《国土资源管理改革总体设计》等19个项目以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承担单位。此类项目不接受社会申报。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2.择优遴选项目。引进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社会研究力量,围绕国土资源领域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开展研究。《国土资源领域利益冲突和社会风险管理研究》等9个项目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其中,《国土资源领域利益冲突和社会风险管理研究》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其余8个分别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择优遴选程序见附件1.
3.自主选题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10个自主选题项目。选题方向为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关节改革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的国土资源领域热点、焦点问题,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与宏观经济运行的关系问题。10个自主选题中3个给予经费支持(每个5万元),7个纳入国土资源部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作为面上项目,但不做经费支持。自主选题参照择优遴选程序确定承担单位,评审结果靠前者给予经费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凡申请择优遴选和自主选题项目,必须符合项目要求的研究方向。自主选题要求与直接委托、择优遴选研究题目不能重复。直接委托项目不接受申报。
2.申报单位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学校、科研院所等。申报择优遴选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从事相关专业的研究经历。申报自主选题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同期申请本年度软科学择优遴选和自主选题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含两项)。本年度软科学项目研究不接受联合申报。
3.择优遴选和自主选题项目自公告发布20日之内(含节假日)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国土资源部软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工作业绩证明,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加盖法人公章。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
4.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光盘一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战略研究处,请注明“2011年软科学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时间为准。不接受当面提交申报材料。
三、其他说明事项
1.项目研究要求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实证调查为主要手段。研究结论和建议要求以小见大,具有可操作性,能及时解决当前的问题。
2.除有专门要求外,纳入《方案》中的项目完成时限为2012年3月31日。无故不按时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将在两年之内取消国土资源部软科学项目申请资格。
3.承担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项目转包。项目研究成果为国土资源部所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
邮编:1008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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