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拟在建工程 > 正文

奈曼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1-04-14 14:16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编码:CBL_20110412_6578085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科技文教旅游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奈曼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招标已由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现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奈曼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奈曼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奈曼旗蒙古族中学,资金来源来自国家校安工程专项资金,总投资为93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奈曼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工程建设地点为奈曼旗土城子路西振兴街北,该项目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11月20日。

  本次招标的范围为奈曼旗蒙古族中学教学楼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为合格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

  3.1.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内蒙古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要求报名时,须有内蒙古自治区投标入境备案手续;具备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建造师要求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类二级及以上注册资质,并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3.1.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4.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2日-2011年4月18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前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4.2报名地点:通辽市建设局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通辽市林业局大楼东侧建设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 杨阳

  电 话: 15144988778

  4.3报名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通辽市招标办的监督下办理报名手续, 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4.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4.3.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及注册建造师);

  4.3.3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内蒙古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4.3.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3.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6建造师(在本企业注册)注册证书;

  4.3.7企业税务登记证;

  4.3.8组织机构代码证;

  4.3.9安全生产许可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通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 //gc.tlgov.cn)同时发布。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通辽市建设局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通辽市林业局大楼东侧建设交易中心四楼)

  7、招标人:奈曼旗蒙古族中学

  联 系 人:梁振山 电话:1394875058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80号天旭广场B座4层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