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市关于申报2011年成品住宅示范工程的通知

2011-04-06 11:09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申报2011年成品住宅示范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北部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我市成品住宅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10]308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委《关于加快成品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1]2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建发[2011]21号)要求,拟在2011年启动10个成品住宅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设,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幢为单位申报。

  二、申报资料

  (一)工程立项核准文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

  (二)重庆市成品住宅示范工程书面申请报告;

  (三)包含室内装修的全套设计图纸(电子件)。

  (四)成品住宅示范工程装修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实施方案》,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后,将项目申报资料报送市城乡建委。

  (二)市城乡建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将合格项目列入2011年示范工程实施计划,并统一行文公布。

  (三)列入示范工程实施计划的工程,市城乡建委将组织专家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实施方案》在工程中的具体实施和质量情况。

  (四)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后3个月内向市城乡建委提出审查申请,市城乡建委组织专家对示范工程进行审查(包括实地检查和资料检查),示范工程的不定期检查情况、综合质量和业主的反馈意见等将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审查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由市城乡建委颁发“重庆市成品住宅示范工程”证书及标志,并统一行文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示范工程室内装修工程要连同土建工程一并报件,纳入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管理环节。

  (二)示范工程应采取设计总包的形式,树立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一体化理念,做到土建与装修设计相互衔接。示范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有室内装修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室内装修工程且应经审查通过。示范工程项目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深度应达到《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DBJ50-113-2010)、《重庆市保障性住房装修设计标准》(DBJ50-111-2010)和《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设计技术导则》(DBJ50/T -120-2011)的要求。

  (三)示范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包括装修工程施工工艺。在办理成品住宅施工许可时,应完成包括室内装修工作量的各类招标工作,并提交与项目报建、招投标文件相一致的建设成品住宅的幢号目录。施工许可证应注明成品住宅幢号。

  (四)示范工程应实行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具备承担装修工程的相应资质,应按照《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施工技术导则》(DBJ50/T -121-2011)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推行工业化的施工方法,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提高装修质量和施工效率,实现建筑与装修一体化的管理。同时,对装修材料、部品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规定做好进场检验,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五)监理单位应按《成品住宅装修工程监理技术导则》(DBJ50/T -122-2011)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理,并编制成品住宅工程监理方案。对隐蔽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及材料现场取样、实体现场检测应进行旁站,并留影像资料。

  (六)示范工程竣工后,应按《成品住宅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J50-114-2010)组织验收。实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室内空气质量监测。验收结论及相关验收资料上报市城乡建委备案。

  (七)建设单位应在示范工程项目预(销)售合同中载明成品住宅建设标准、交房验收标准,明确主要装修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和类型。同时,应按审查后的施工图修建样板房,且在预(销)售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30日内不得拆除,样板房作为消费者购房和验房时的参考依据。

  (八)建设单位交房时须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在两书中载明成品住宅的质量保修内容和期限。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至少两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城乡建委科教处 廖可

  电话:63672908

  传真:63603771.

  附件:《成品住宅示范工程装修工程实施方案》提纲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成品住宅示范工程装修工程实施方案》提纲

  (不限于该提纲内容)

  一、工程概况

  包括建设面积、投资额度、开发与建设周期、计划开工与竣工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内容。

  二、装修工程设计要点

  包括功能空间、室内环境、设备配置标准、防火安全等内容。

  三、装修工程施工要点

  包括施工组织机构、施工准备、施工工艺、工程验收、应注意的质量问题、质量记录、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四、装修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包括业主管理措施、设计与施工的衔接、总承包管理与协调、建筑材料及部品、施工监理等内容。

  五、交房标准

  包括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品牌和类型、验收标准等内容。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