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1 08:3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科[2011]4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实施细则》和《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标准》,我部组织完成了2011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公示。经审定,“深圳市建科大厦”等16个项目获得2011年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
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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