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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制定“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通知

2011-04-19 13:49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打印】【我要纠错】

赣建规[2011]4号

各市县规划局、建设局(建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强化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保证“十二五”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的及时有效落实,现就全省各市县开展“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近期建设规划是对城市近期发展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是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一年。各地要在全面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把制定“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作为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按照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与国土、发改等部门的合作,广泛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

  二、突出重点,科学编制“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资源环境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注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切实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城市的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从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出发,明确城市近期(2011年至2015年)的发展重点和实施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内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目标,提出城市近期内重要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含棚户区改造)建设等民生工程的建设时序和选址,建立项目库。同时要重点突出推进城镇发展模式从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切实落实“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要求、提高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高度重视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规划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加强对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控制和引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三、确保全面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全省各城市、镇的“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必须在2011年9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经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城的近期建设规划,经所在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批。镇的近期建设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由镇人民政府审批。近期建设规划批准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其中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南昌市,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十二五”期间,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城乡规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为包括近期建设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提供准确、便捷、高效的技术手段和支撑,提高城乡规划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能力和水平。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延伸阅读:建设规划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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