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 14:20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1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之招标人与投标人:
招标人
1.招标人的分类
招标人分为两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招标投标法》没有将自然人定义为招标人。
法人,是指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组织、企业的分支机构等。
2.招标人具备的条件
(1)依法提出招标项目
招标人依法提出招标项目,是指招标人提出的招标项目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是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2)依法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才能称为招标人。
投标人2.2.1投标人的分类及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分为三类:一是法人;二是其他组织;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亦称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具备响应招标和参与投标竞争两个条件后,才能成为投标人。
(2)参与投标竞争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对订立合同正式提出要约。潜在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当具备5个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个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从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作出一些规定,并依此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这些要求,才有资格成为合格投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投标。同时,《招标投标法》也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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