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9 09:27 湖北省安监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鄂安监发〔2011〕85 号
关于今年以来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有关企业:
2011年4月6日,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向挺采石场,发生一起山体岩石坍塌事故,死亡3人。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节后复工检查验收把关不严,企业违规“一面墙”开采。国家安监总局对这起较大违章事故查处进行了跟踪督办。同时,今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出现了较严峻的局面。为了举一反三,以恩施州来凤县“4.6”事故为鉴,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扭转被动局面。现对今年以来全省非煤矿山事故情况进行通报。
一、今年以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011年1月4日湖北东圣化工集团东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响水槽磷矿,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2、2011年1月9温州兴安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住金山店开圣二队(黄石),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死亡2人。
3、2011年1月13日随州市联兴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死亡1人。
4、2011年1月15日恩施州富矿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死亡2人。
5、2011年3月7日兴山县树空坪矿业有限公司蒋家湾磷矿,发生冒顶事故,死亡1人。
6、2011年4月6日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向挺采石场,发生山体垮塌事故,死亡3人。
以上事故充分反映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节后复工把关不严,检查走过场,少数企业未按开采设计组织生产,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特别是恩施州来凤县百福司镇向挺采石场在节后复工过程中把关不严,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无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现场管理混乱、违章开采作业,酿成较大事故发生,教训极为深刻。因此,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检查。目前,还有部分非煤矿山企业没有复工,各地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复工工作,要严格复工检查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对申请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组织验收,凡未经审批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矿山严禁开工生产。对违规违法开采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坚决打击。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防灾抗灾以及自救互救的能力;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其相关的工作。
3、加大法律法规执行力,严格规范开采。坚决杜绝违章违规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要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初步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要求,坚决杜绝超高开采、掏底崩落、雷电天气爆破作业等行为,坚决杜绝井下矿山放炮后不通风、不检查、不进行临时支护就冒险进入工作面作业,防止井下矿山炮烟中毒和冒顶片帮、露天矿山边坡坍塌事故。
4、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严格准入条件。各地要加强对延期换证资料的审查和现场抽查,使申报材料和现场实际相符合,在审查中发现材料与现场不符合的,不得申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如发现安全生产条件滑坡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然达不到条件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鄂安监发〔2011〕34号),对新建年生产能力10万吨以下磷矿、5万吨以下硫铁矿、5万吨以下采石场、5万吨以下石膏矿、3万吨以下铜矿铁矿、3万吨以下泥炭矿和3000立方米以下建筑装饰石材等矿山不再审批。
5、加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是各地要加大对病库、危库、险库整治力度,坚决关闭验收不合格的尾矿库。雨季,各地要加大对尾矿库的检查力度,防止溃坝等重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大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力度。当前要特别加强机械通风和提升系统的整治力度。机械通风和提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机械通风和提升运输设备要由有资质的专人管理、操作,建立定期检查、检测检验维修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提升运输系统正常运行。三是加强露天矿山规范化开采。小型采石场要必须按规程和设计方案要求分层开采,实施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和机械铲装作业,坚决制止不分层、从下部掏采的违章开采行为;对大采空区、大涌水量的矿井,要加大日常监管与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监控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6、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中,用会议精神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文件精神,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改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全面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