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1-04-27 11:24  湖北省安监局  【  【打印】【我要纠错】

鄂安办〔2011〕35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会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节将至,汛期即将到来,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实际,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确保节日和汛期的生产安全。要结合“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五一”期间和汛期来临前,加强对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等行业和领域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及时整治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故,并及时上报。

  附件: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