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重点总结(2)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准备阶段,审核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批准实施,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造成停工一天,承包商认为: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已审核批准,现在出现错误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出工期费用索赔。业主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不力,提出要扣监理费1000元。
问题:监理工程师怎样处理索赔报告?设计院承担什么责任?监理工程师承担什么责任?承包商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承担什么责任?业主扣监理费对吗?
答案:(1)监理工程师不批准工期费用索赔,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是承包商的责任。
(2)监理工程师不承担责任,监理工程师履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的职责,施工组织设计有错误不是监理工程师造成的。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批准,不免除承包商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责任。
(3)设计院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4)承包商有责任,是承包商自己的原因。
(5)业主没有责任,是承包商的原因
(6)业主扣监理费不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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