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1 0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的公示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278号),经审核,周娟等61人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反映。联系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联系电话:58933437
城乡规划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下载: 初始注册登记人员汇总表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