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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河北省省级工法的通知

2011-03-29 11:22  河北建设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加快技术积累和自主创新,推动建筑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组织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工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法的编写、申报、审定、奖励等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省级工法申报条件

  (一)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二)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应经国内相关部门查新,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以上。

  (三)工法经过工程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四)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国内或省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五)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

  三、工法内容

  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一)工法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二)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三)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四)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五)材料和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说明本工法所必须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数量。

  (六)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采取的关键质量控制措施。

  (七)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八)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九)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

  (十)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际工程量、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炼,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要求。

  四、申报省级工法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一正本、四副本)

  (一)省级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内容材料。

  (三)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四)相关部门出具的关键技术查新报告。

  (五)工程应用证明。

  (六)经济效益证明。

  (七)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获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供工法内容材料的电子文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报前对工法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有争议,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申报资料没有打印并装订成册的。

  (三)未提供关键技术查新报告的。

  六、为鼓励工法编写,评定为省级的工法视同建设科技鉴定成果,颁发成果完成者证书,并可申报河北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同时,评定为省级工法的方可择优申报国家级工法。

  省级工法申报由建筑、安装企业自愿提出,经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省土木建筑学会对省级工法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联 系 人:李淑敏   康 健

  联系电话:0311-87289169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39号(神兴院内西配楼2层203室)

  附    件:省级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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