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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1-03-30 09: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省(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十一五”期是长江水运发展最快的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重视下,在沿江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长江水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服务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为总结发展成绩,交流发展经验,营造长江水运发展良好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期间及会前、会后,配合会议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方式

  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宣传媒介,采用会前、会中、会后三阶段集中宣传。会前、会后以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等行业媒体为主;会议期间邀请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以及地方主要媒体进行报道。

  二、宣传时间

  初定2011年4月底至6月底,根据会议召开时间可适当调整。

  三、宣传材料组稿及要求

  (一)中国交通报组稿要求。

  1.高端访谈材料。

  沿江七省二市副省(市)长专访材料,主要内容是谈五年来,长江水运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所起到的巨大作用。(1000字)

  2.水运发展成就宣传材料。

  反映“十一五”期间,沿江七省二市通过加大协调领导和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省际间和本地区水运发展协调机制,着力于水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和配套、注重水运与临港经济协调发展,使长江水运在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所发挥重要作用,带来巨大变化。分省(市)以专题报道的形式出现。七省二市报道原则上一个整版(含文字及图片)。

  3.水运发展成就视频材料。

  按中交视讯的要求提供相关视频资料(视频以DVD或mpg2格式提供,不要打上相应标识和角标,以方便剪辑)。

  (二)中国水运报组稿要求。

  1.专栏材料。

  反映2009年《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实施方案》出台后,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就。请长江航务管理局、沿江七省二市有关部门为专栏各提供一篇文字材料。

  2.水运发展成就宣传材料。

  反映“十一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发展成就。请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沿江七省二市有关部门协助准备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以上材料请直接提供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

  四、工作联系

  (一)交通报联系人:周献恩(010-64266016/13683202125);

  (二)水运报联系人:周国东(027-82780546/13971064768);

  (三)相关单位联系人见附件2;

  (四)部水运局市场处:张 璠(010-65292654/15210721960)。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人员及宣传经费,做好宣传有关文字材料、图片材料、视频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工作,请中国交通报社、中国水运报社集中力量,精心策划,认真做好会议宣传工作,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附件1: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新闻宣传方案

  附件2: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属单位宣传联系人名单

  附件下载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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