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4 10:1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名称: 清潭至清潭水果山庄公路工程
工程地点: 深圳镇境内
建设规模: 主线K0+100~K3+567,长约3.467Km(包括回车场);支线K0+000~K0+383,长约0.383Km(包括回车场),总长3.85Km.技术标准四级,水泥砼路面,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预算造价(万元):约403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工期(月): 9
企业资质要求: 省 内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规定的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叁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二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发布日期: 2011 年3月4日~3月9日
报名时间: 2011 年3月9日08∶30~11∶00;13∶30~16∶30
报名地点: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中路138号5楼)
报名须知:由交易员凭IC卡持下列资料报名
1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单位介绍信、单位联系电话;
3 、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质检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员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A.B.C证需对应不得互换;
5 、近 三年(2008.3.1~至今)内已完成水泥砼公路工程的证明材料【需提供三个项目,由交通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或县级及以上交通部门出具的项目交(竣)工验收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
6 、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并不得重复复印、复印件必须清晰;
7 、凡在宁海县在建交通工程中已担任二个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其它要求:
1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无权请求返回投标保证金。
2 、 投标报名单位在本县本年度内资格审查通过但未购买招标文件累计三次及以上或购买招标文件但不参加投标累计三次及以上,将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3 、 有不良记录的单位,将不予以通过资格审查。
4 、 执行宁资交管办【 2010 】 8 号文件(详见“ www.nhztb.gov.cn 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
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1、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详见“ http//:www.nhztb.gov.cn 法规制度”) 向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39752001040010207.
2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225008.
招标人(盖章):宁海县深圳镇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系电话:0574-65230691
办公地址:宁海县深圳镇人民政府内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4-65333705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西二路10号
传 真:0574-653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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