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2 11:2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榕建招(2011)09号
1、榕江县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的榕江城北新区滨河路二标段工程,已由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榕江县城北新区。
2.2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全长1220m的道路、桥涵、河道整治及排水工程,工程投资额约4918万元。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融资资金。
2.4计划开工日期:2011-4-20,计划竣工日期:2012-4-19,工期:36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包括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1-3-22 9:00:00时至2011-3-31 16:3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间内,可在报名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1900-1-1时以前送达招标人(委托招标的,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榕江城北新区滨河路二标段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不符合规定的或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8、招标人预计于1900-1-1日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0、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 其他: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费100元。2、非贵州省内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入黔备案手续才能报名参与投标。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投标专职交易员证到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4、投标保证金按投资额的2%缴纳。5、报名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本项目采取BT模式。
招标人:榕江县城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855-6629218
联系人:唐思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龙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5-8575808
联系人:李常青
公告发布日期: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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