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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长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3-09 10:59    【  【打印】【我要纠错】

  1.招标条件

  郧县长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鄂水利库函[2010]6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郧县长新水库位于郧县南化镇长新村。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合同编号:YxcxSK/2011SG-01),郧县长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铺设泥结石路面,上游坡整坡原干砌块石整修,下游坝坡帮坡后采用草皮护坡,增设坡面排水,坝脚排水棱体表面翻修;坝体采用充填灌浆防渗处理;溢洪道控制段为开敞式实用堰,控制段、泄槽段衬砌处理;输水隧洞拆除重建斜拉式进水口及启闭机房,进、出口及洞身局部采用砼衬砌等。

  计划工期:6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3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近三年(2008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湖北省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及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4 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员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企业市场信誉良好,无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不良记录。

  3.6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无亏损,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3.7 必须具有湖北省水利水电行业施工单位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3.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5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填写好报名表(格式附后,报名表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到郧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郧县发改局一楼)。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地点为郧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址:郧县发改局一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郧县城关镇

  邮编:442200;联系人:曹维国;电话:135978978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号景旭华电料灯饰城三楼二单元303室

  邮编:442000;联系人:陈江涛;电话:13807287299

  电子邮件:chenjiangtao1974@163.com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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