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4 09:4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公告
将乐县安福口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广厦设招(2011)将第0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安福口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将发改投 [201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将乐县水利局,现该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将乐县安福口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将乐县安福口溪大源、安仁、新路口段;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将乐县安福口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安福口溪大源、安仁、新路口段三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地形勘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进行 设计招标 .主要河道总长39.4公里。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根据委托方项目实施的需要 30 天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 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4日至2011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号二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上述地点报名。
4.3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份售价捌佰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电汇或银行转账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647807050001688
人民币伍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31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三华南路30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水利局;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福利巷1号,邮编:353300 ;
电话:0598-2356525 ;传真:0598-2335150;
联系人:邱长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街48号二层 ,邮编: 353300 ;
电话: 0598-2266288 ,传真:0598-2266288 ;
联系人: 聂超群 .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将乐县三华南路30号 电话: 0598-226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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