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建设部门,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4号)精神,现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各专业(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 号 | 名 称 | 专 业 考 试 | ||||||
专业知识 | 专业案例 |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
1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暖通空调 | 120 | 均为200分 | 60 | 均为100分 | ||
给水排水 | 120 | 60 | ||||||
动 力 | 120 | 60 | ||||||
2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120 | 60 | ||||
供配电 | 120 | 60 | ||||||
3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20 | 60 | |||||
4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20 | 60 | |||||
5 | 注 册 土 木 工 程 师 | 岩 土 | 120 | 60 | ||||
6 | 港口与航道 | 120 | 60 | |||||
7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20 | 60 | ||||
水工结构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20 | 60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20 | 60 |
三、合格人员名单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苏文章等72人专业考试合格,吕森鹏等175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江伟等59人专业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江平1人专业考试合格,王增凯等23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王建华等19人专业考试合格,丘马观等55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余建中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曹华明等5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欧碧芬等9人专业考试合格,姚道德等16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宁锡平等24人专业考试合格,曾刚等37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化工工程师:李克昌1人专业考试合格,肖立仁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环保工程师:巫洪伟等16人专业考试合格,卢庆川等55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黄福祥等30人专业考试合格,俞玉忠等20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陈长泰1人专业考试合格,张炜煌等4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王辉雄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刘正风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吴建廉等5人专业考试合格,胡林林等11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吴雄海等2人专业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高清贵等5人专业考试合格,张捷等2人基础考试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rar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