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人考函〔2011〕10号
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管理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为4年。具体实施办法按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5月7日至1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四、报名组织
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3月5日至20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于3月21日到市建设局科教科(黄河八路455号建设小区,联系电话:3356022)办理资格初审手续。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进行。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业年限和职业实践证明。
注:新考生根据报名条件提供以上材料,老考生只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老准考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二)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为便于考生在考试前做好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工作,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要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2011年度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注意下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
(三)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配发,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考生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1年5月2-10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201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0〕249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知识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作图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doc
2.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3.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doc
4.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doc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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