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第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常越等93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30人) | ||||||
李智华 | 史学光 | 李辉 | 李良 | 包莹 | 王璐 | 孔祥勇 |
常民 | 梁永林 | 吴亭 | 李倩娱 | 陈志忠 | 刘蓓 | 吴伟 |
黄健汉 | 莫广英 | 曾琳 | 冷天翔 | 孙永生 | 孙红林 | 叶文坚 |
傅毅舟 | 肖海霞 | 宋胜中 | 卓雪峰 | 李欢声 | 刘晓东 | 廖顺生 |
王志钢 | 李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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