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2 10:5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公布港口理货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13号),经我部审核,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中联理货有限公司及其各口岸公司(共计102家,具体名单附后)准予从事港口理货业务,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货物及集装箱的理货、理箱;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货物计量、丈量;船舶水尺计量;监装、监卸;货损、箱损检验与鉴定;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报告;理货信息咨询等相关业务。
现将理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予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理货业务),经营地域、有效期以证书载明为准。
特此通告。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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