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1]1号)文件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7日-10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1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附件1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 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2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按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2月16日-3月11日
现场确认及缴费时间:
3月7日-3月11日
(每天10:30-13:30 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四、考点设置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全兵团设置一个考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2、2011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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