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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1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1-02-28 09:01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安监管〔2011〕20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将《云南省2011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2011年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实施2011年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1〕8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基础上,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工作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继续治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等问题,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力争把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要求,整治工作采取“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取得实效”的办法进行。整治范围包括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企业,重点是涉氯、涉氨等使用危险工艺的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

  (一)全面推动标准化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省所有化工生产企业都要在2011年底前启动标准化工作(省属大中型生产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通过标准化考核工作,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在2011年底前标准化考核通过率要达到50%)。中石油云南分公司、中石化云南分公司和国有或国有控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011年底前标准化考核通过率要达到30%.

  (二)继续推动自动化改造。要采取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取得实效的办法,继续推动全省涉及电解工艺(氯碱)、合成氨工艺、氯化工艺、加氢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等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到2011年底,陆良龙海化工有限公司等12户使用危险工艺的涉氯、涉氨生产企业必须全面完成自动化改造,其他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也要全部完成改造。2011年底前,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可燃性气体报警等重要参数要全部实现远转和连续记录。

  (三)继续推动园区化建设。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有条件的中心城市要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专门生产、储存园区,新建化工企业要求其入园建设。现有企业对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够的逐步实施“出城入园”,对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足、一时又无法搬迁的企业,要坚决杜绝在其生产区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或新建用于人员居住、办公等功能服务性建(构)筑物,已经规划或在建的要立即停止。对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站,2012年底前必须全部安装阻隔防爆装置或者搬迁,2011年底前完成率要达到50%.

  (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推动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对不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高耗能、重污染,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安全生产条件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要通过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继续督促其采取转产、搬迁、整合等措施,限期整改。昆明化肥有限公司、云南玉溪银河化工有限公司、文山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云南开远一行电力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在2011年底之前必须完成转产、搬迁或关闭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和道路运输环节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金属万向管道充装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在2012年底前,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过整治,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违规充装的问题。

  (六)注重抓好信息化建设。全省化工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化工产业相对集中的城市和省属大中型化工企业要率先完成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信息数据,并与云南省安全生产在线监控与应急指挥应用系统相衔接,采用先进的自动监控系统提升监控效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三、整治工作步骤

  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2月下旬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下旬,召开云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3月10日前,各地完成安排部署工作,认真制定推进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符合整治内容须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进行详细筛查,针对企业各自实际制定整治计划。

  第二阶段:整治工作实施阶段。3月11日至10月31日前,联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装置、重大危险源等安全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对照整治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围绕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自动化改造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治理,有效解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重大隐患。

  第三阶段:验收和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前,各地对已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企业进行复查验收,在此基础上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各州、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并抽查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整治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要建立健全化工企业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确保整治工作上台阶。

  (二)全面落实,整体推进。各地要按照全省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步骤,结合实际,研究辖区内化工企业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要以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发现、了解辖区内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加强对辖区内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全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三)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淘汰国家明令规定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结合制定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大力整顿治理安全防护距离不够、设备老化、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等严重隐患。要把整治工作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工艺未经自动化改造或改造不合格,周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上年度整治工作行动迟缓的企业,要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今年挂牌督办企业。通过严格源头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化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投入纳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确保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改造和存在不符合安全卫生防护距离等问题的搬迁,企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各地、各部门要在每季度末的20日以前,对上一阶段工作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2月20前综合报告全年完成情况。

  联 系 人:赵源胜

  联系电话:0871-8025587  8025591(传真)

  附件:全省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化工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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