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10:49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的公告
(第六批)
第103号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2号)和《关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延续工作的通知》(吉建房〔2010〕13号)文件的规定,经对申请机构的材料和业绩进行审查,准予延续吉林盛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桦甸市诚信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1年资质有效期。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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