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代理人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土地代理人 > 考试动态 > 正文

福建省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14日至23

2011-02-10 13:11 来源: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2011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月14日至23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老考生免审)

  (各报名点网上照片由各报名点负责网络审核)

  3、全省(除厦门外)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月24日至25日

  老考生(曾经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免审

  厦门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详见厦门人事考试测评中心网站www.xmks.gov.cn.

  4、上缴费时间: 2月14日至3月13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5月27日起(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 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7、成绩公布时间: 8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41按4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8、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从9月底起(具体以网上领证通知为准),每周星期一、三上午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

  二、各设区市考试中心地点

地区 单位名称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
(人才大厦13楼) 
0591-87670230报名
0591-87615506缴费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5156229 
泉州 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北路(人才大厦三楼306号) 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胜利路118号(市政府大院内) 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莆田市市政府
1号楼161室 
0594-2392266 
三明 三明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三明市物资大厦六楼 0598-8252736 
南平 南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 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主楼西侧8层838室(龙岩大道1号) 0597-3293338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东侨国泰大厦B栋2层 0593-2077115 

  三、报名要求

  1、老考生(指曾经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规定审核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统一于规定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

  (2)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香港和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老考生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新报考人员只要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后,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网上报名流程图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须知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或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按每科112元标准收取,《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3个科目按每科72元标准收取。考生请于考前15天起到所属报名点取报名发票。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缴费结束,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已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5、领取发票。报考人员于考前15天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和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五、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六、考试地点

  我省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6、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八、免试条件

  1、《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现场审核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九、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4科,除《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外,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直接在答题纸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十、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与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负责,联系人:陈璟,联系电话:0591-87665815.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