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4 17:05 人事考试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据悉,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已经将招标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相关规定列入其中,并已经获得相关部委的初步认可。招标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可谓前景乐观。
201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对招标师证书的服务登记工作做出详细规定。2010年6月,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服务登记工作全面启动。截至2010年8月19日,首次通过招标师考试的人员中有2629人进行注册登记。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方面是为行业和社会查询招标师真实信息、选聘优秀招标师提供一条有效途径,另一方面是实行招标师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招标师及全行业诚信意识的需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李小林表示,“一旦建立职业资格制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服务登记工作将转成注册登记,并能有效鉴别和抵制伪造招标师身份等违法行为。”由此可见,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服务登记工作的开展,正在为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建立做必要的准备。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对全行业的诚信建设和招标师的服务十分重要,每个招标师考试合格人员都应予以重视,并及时完成登记工作。
另外,招标师登记服务工作不受换发《证书》工作的影响,旧版《证书》与新版《证书》管理号、证书编号将保持一致,同时《证书》签发日期以新版《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请招标师考试合格人员尽快完成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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