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苏人社发[2011]43号通知,现将我市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1、12日两天。考场原则上在南京设立,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www.zjrsks.com.cn.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7日。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2011年3月7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
具体地点如下:苏南人力资源市场(镇江市运河路100号,宝塔山公园对面)二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四楼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港西南路8号),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力资源市场(华阳东路5号)人社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0.
凡报名的考生都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报名表下方贴二寸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新报名的考生还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3、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6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