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考〔201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3号),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1-12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7日9:00-3月31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zh.gdkszx.com.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类别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交费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我市交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30-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费确认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服务大厅(香洲区柠溪路双竹街82号),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1日 | 上午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6月12日 | 上午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下午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建设工程教育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邮政编码: 100026;联系人:姚佳,联系电话: 010-59194907.
附件:
1.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2.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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