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的报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2月28日9:00-3月25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1年3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确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市人社局对外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754-883297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2日 | 上午 9:00—12:00 |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 ||
下午14:00—17:00 |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三、考试方式
(一)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中级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全部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1〕30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
1.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3.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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