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定于2011年6月11、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1日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成绩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在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ly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3月13日,资格初审时间由初审单位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18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28日。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根据免试条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单位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初审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1年3月24日—28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人员,要于2011年3月24日—28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办法见报名网站。
五、准考证打印
2011年6月6日—12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考生报名时要正确填写报考级别和个人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人事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三)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严防关键信息错误,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
(四)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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