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09:49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的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 告
2010年第5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公告如下:
1.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号)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号)
3.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
4.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
5.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6号)
6.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
7.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8号)
8.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9号)
9.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0号)
10.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1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
12.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3号)
1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
14.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5号)
15.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6号)
16.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8号)
17.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9号)
18.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0号)
19.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
20.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2号)
21.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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