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考[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
2011年1月12日9:00-1月23日16:00(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2、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6月12日 上午 0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011年6月12日 下午 14:00-17: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3、准考证下载时间
2011年6月6日~6月10日
4、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1月24日-1月27日
5、缴费确认时间
2011年1月24日-1月27日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1、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2、为了增强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毕业后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持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均可参加初级考试。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2000年12月20日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0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如下:
1、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免冠电子彩照(占满图片框),并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年限证明等),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并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
3、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有关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60元/科。
五、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和考前一周或考后两天内,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逾期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2010]45号)文件中“不再受理错误信息”更改的规定执行(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告)。
2、考生应考时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缺一不可。应考时可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无储存功能计算器、钢笔(黑色),其它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3、请考生保留准考证(以便查询成绩和办证使用),考试成绩可在考后三个月左右通过网址: http://www.hbrsks.gov.cn/查询。
附件:1、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1: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3.中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02.考二科 | 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 ||
4.初级 | 01.考一科 |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
02.考二科 | 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